股份式集体林场的若干法律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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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段敏仪.股份式集体林场的若干法律问题[J].林业经济问题,198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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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段敏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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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福建林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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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 随着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发展,我国六十年代由社队筹集土地、资金、劳力所创办的约22.3万个集体林场得到了整顿。其中有约4.8万个规模小、效益差的已改为林农家庭承包,此外还有约17.5万个转变为股份式集体林场。股份式集体林场采取折股联营的办法筹集资金,比较成功地解放了集体经营林业的方式和林业收益合理分配的问题,有效地调动了广大林农发展林业生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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