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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杂志ISSN号
股改的法律依据何在
作者姓名:
刘俊海
作者单位: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 研究员
摘 要:
流通股股东获得补偿的钱应当源于非流通股股东自己的腰包,而不应当让上市公司埋单《公司法》面临的三大任务之一是妥善处理好大小股东之间的利益关系。实际上,中西各国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大小股东之间的利益冲突。只不过,中国上市公司大小股股东间的利益冲突具有特殊性。换言之,大股东往往是国有股股东而且是非流通股股东,而小股东往往是公众股股东而且是流通股股东。我国股市长期处于低迷状态的主要原因之一是股权分置问题一直没有成功破解。
关 键 词:
法律依据
中国
股权分置改革
股票市场
流通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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