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2007年8月,代理人王先生向杨先生推销保险,简单磋商之后,杨先生决定为岳母购买定期死亡保险,保额8万元,保险期5年。填写保单过程中,由于二位平时关系很好,所以杨先生很麻利地将所有事项填完。期间,代理人向杨先生询问其岳母身体状况如何,杨先生答复说,岳母以前得过肺结核,现已康复。但代理人担心核保中会出现其他问题,便未在投保单中如实填写,就让投保人签字,杨先生便在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处均签了名字。2010年6月(保险合同的有效期内)杨先生岳母因病去世,杨先生便拿着保单到保险公司要求理赔,但保险公司在核查了所有事件后,发现其岳母在生前患有陈旧型肺结核,而在投保单中并未如实告知,便发出了拒赔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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