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现阶段,农户家庭经营仍然是黑龙江省农业生产的主要经营方式,并在当前及今后一段时间内将长期存在。在乡村振兴的背景下,要通过发展现代农业,实现规模化经营提升农民收入,可以由政府牵头,在不流转土地经营权的条件下,引导农民把干不了、干不好和干了不划算的生产环节统一委托给社会化服务组织。简单地说就是“费用你出,地由我来种,收益归你”,这种经营方式有效解决了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的有机衔接问题。农业社会化服务特别是生产托管服务已经成为新时期、新阶段农业经营方式转变的有效途径,是破解“谁来种地”“怎样种地”问题的最有效、最直接的抓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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