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无船承运业务下的货物留置权 |
| |
引用本文: | 杨楠.浅议无船承运业务下的货物留置权[J].金卡工程,2009,13(10):108-109. |
| |
作者姓名: | 杨楠 |
| |
作者单位: | 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港航运输与物流管理系,210000 |
| |
摘 要: | 在无船承运业务发展的过程中,由于法律法规的不完善和人们对于一些法律条款的理解不同,学术界出现了对于无船承运业务下货物留置权的争论.本文从民法上留置权的定义、要件以及范围分析实际承运人与无船承运人各自的货物留置权的特点,标的物范围及行使的方式,以期对实务有所帮助.
|
关 键 词: | 无船承运业务 留置权 实际承运人 无船承运人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