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邮政局下发通知规范集邮经营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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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近日,国家邮政局下发规范集邮经营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局必须保证全年预订户按时、按量取得纪特邮票,不得以任何理由挪用预订户预订的邮票。对1998年纪特邮票预订保证金所形成的利息,各级集邮部门要结合实际情况,以现金或实物等形式返还预订户。各级集邮部门在经营中,不得以任何形式搭售,不得以畅销邮资票品搭售滞销邮资票品、邮品及集邮用品,更不得搭售邮资票品。同时,国家邮政局希望各局开发适销对路的邮品,禁止在销售中向职工摊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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