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征后返”多返税款的定性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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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路云华,鲍崇军.“先征后返”多返税款的定性处理[J].税收征纳,2004(1):17-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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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路云华 鲍崇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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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某市国税局稽查局2003年6月在对民政福利企业进行纳税检查时发现,该企业2003年一季度将2002年12月委托加工收回的货物对外销售实现的增值税2万元,混入自产货物一并向国税局申请办理了先征后返。经延伸检查还发现,该企业2001年存在同样做法,已被国税局处理过。上述事实已为该企业所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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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民政福利企业 纳税检查 委托加工货物 流转税 中国 税务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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