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旧换新”:商界促销又一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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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谢宏章.“以旧换新”:商界促销又一招[J].经济工作导刊,199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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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谢宏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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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商界竞争日趋激烈,促销新招层出不穷的今天。众多的商家又不约而同地推出了“以旧换新”的经营新招儿。漫步街头,在一些大中商厦门前,几乎随处可见各类商品“以旧换新”的招牌。 商品“以旧换新”在国外早已有之。1944年,美国的奥里玛家具用品公司订立了专门的经营规则,凡购买本企业的家具,一律允许顾客永远调换直至终身。即,凡已购商品,式样陈旧,不合时尚的,调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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