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记帐凭证应附原始凭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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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肖唐.议记帐凭证应附原始凭证[J].上海会计,199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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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肖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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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按照规定,记帐凭证必须附有原始凭证,错帐更正、结帐事项的分录凭证可以例外。采用补充登记法和红字冲正法更正错帐,虽没有原始凭证,但必领在记帐凭证中注明原错误记帐凭证的编号及其经济内容。期末结帐性业务,不需要原始凭证,只需在记帐凭证摘要栏上注明结转事项。原始凭证当然不仅包括取得的外来原始凭证,也包括企业内部填制供企业内部使用的自制原始凭证。在整顿会计工作秩序的活动中,笔者发现不少企业在分配待摊费用、预提银行借款利息、计提固定资产折旧、计提职工福利费、分配制造费用、计提商品削价准备金、计提坏帐准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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