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元主体参与乡村治理的风险防范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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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慧瑶,李长健.多元主体参与乡村治理的风险防范研究[J].农业经济,201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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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慧瑶 李长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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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华中农业大学文法学院;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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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与传统社会下乡村的封闭治理不同,目前我国的乡村治理更多意义上是一种内外多主体交融的治理。文章在分析各主体参与乡村治理时触发的原生与次生性风险基础上,提出利益博弈是多元主体参与乡村治理风险形成的天然基点,为平衡各方利益,应坚持多元利益观,构建以党为中心的多元治理风险防范模式,具体而言,就是以党为中心、政府重点参与、村民自治组织为中坚、村民为主体、社会其他力量为辅助的多元治理体系。在乡村治理中乡贤主德治、政府主法治、村民主自治,党委全面领导的协同治理机制,巩固党在基层的领导地位、发掘乡村自身潜力、实现乡村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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