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克制:旅游基本法制定之我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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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汪传才.立法克制:旅游基本法制定之我见[J].旅游学刊,2008,23(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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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汪传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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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暨南大学深圳旅游学院,广东,深圳,5180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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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旅游法从国家旅游主管部门1982年着手起草时算起,来来回回数易其稿,已近30年了,还是“只见楼梯响,不见法出来”。为何出现这种尴尬局面?旅游法定位不明、内容不清、与其他法律界线模糊,应是无法说服决策部门把旅游法提上立法议程的重要原因。笔者以为,“立法克制”是旅游立法取得突破的必由之路,旅游法起草者必须放弃通过立法跑马圈地的不切实际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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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旅游立法 旅游法 法制 主管部门 决策部门 起草 圈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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