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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克制:旅游基本法制定之我见
引用本文:汪传才.立法克制:旅游基本法制定之我见[J].旅游学刊,2008,23(12).
作者姓名:汪传才
作者单位:暨南大学深圳旅游学院,广东,深圳,518053
摘    要:旅游法从国家旅游主管部门1982年着手起草时算起,来来回回数易其稿,已近30年了,还是“只见楼梯响,不见法出来”。为何出现这种尴尬局面?旅游法定位不明、内容不清、与其他法律界线模糊,应是无法说服决策部门把旅游法提上立法议程的重要原因。笔者以为,“立法克制”是旅游立法取得突破的必由之路,旅游法起草者必须放弃通过立法跑马圈地的不切实际的想法。

关 键 词:旅游立法  旅游法  法制  主管部门  决策部门  起草  圈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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