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经济合同中表见代理的特征与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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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跃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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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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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所谓表见代理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九条中有如下规定 ,即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 ,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 ,该代理行为有效。由此可见 ,表见代理具有以下三个基本特征 :(一 )行为人无代理权。无论是行为人自始没有代理权还是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 ,行为人的代理行为均未经被代理人授权或事后追认 ,都属于无权代理 ,以此与有权代理相区别。(二 )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该行为人有代理权 ,这是表见代理成立的关键 ,一般而言 ,它应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一是相对人相信行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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