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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集镇加强对合同上交款中个人存单的监管
引用本文:周万雄,杨俐萍,周继红.文集镇加强对合同上交款中个人存单的监管[J].农村财务会计,1998(10).
作者姓名:周万雄  杨俐萍  周继红
摘    要:湖北省钟祥市文集镇经管站,1997年代收代付的各项合同上交项目14项计金额370万元,其中以个人金融存单抵交现金的有1256张,金额达186万元,占上交款额的50%。为什么合同上交款中个人金融存单这么多?它将给农村财务带来一些什么问题?如何面对这些问题呢? 一、上交款中产生以个人存单抵交现金的原因 各种金融机构深入农村,以各种形式进行渗透。金融机构一般委托村干部兼任代办员。如村书记兼任邮政储蓄代办员,村会计兼任信用社代办员,他们为了完成储蓄任务,将农户上交的合同款转入活期储蓄存款;另外,金融机构也直接深入。如农行、人行、工商行在粮棉收购季节,到收购现场办公,动员农户个人储蓄。因此,上交合同款时,农户只好交上储蓄存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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