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财政部门国债监管紧跟资金项目走 |
| |
作者姓名: | 宁新路 |
| |
作者单位: | 《中国财经报》 记者 |
| |
摘 要: | 黑龙江省财政部门努力完善监管机制,细化管理办法,较好地堵住了资金使用漏洞,防范了国债投资风险,使国债资金在重点项目建设中发挥了应有作用。一是实行国债资金专户制度。为保证资金不拖不截不被挪用,他们通过推行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等改革措施,实施了转贷资金统一由财政国库部门拨付,但拨款期限不得超过5天的规定;在银行开设了"国债资金拨付专款"专户,实行建设资金专户管理、集中支付,将建设资金拨付一步到位;对基本建设资金中凡用于设备采购的资金,全部纳入政府采购预
|
关 键 词: | 黑龙江 财政部门 国债监管 资金项目 监管机制 中国 管理办法 运行方向 投资风险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