沭阳县为村支书办理养老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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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军.沭阳县为村支书办理养老保险[J].农村财政与财务,2007(9):24-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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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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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苏省宿迁市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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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江苏省沭阳县日前出台了<村党组织书记养老保险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规定:村级党组织书记任职满一年即可办理养老保险,年满60周岁后,按月或按季终生领取养老金.参加养老保险的投保金,以每年900元为基数.其中个人负担300元,集体负担600元,从村级三项经费中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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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沭阳 村支书 支出 个人负担 投保 参加 养老金 养老保险 村级党组织 暂行办法 保险管理 村党组织 江苏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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