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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金融所得征税制度研究
引用本文:刘佐.中国金融所得征税制度研究[J].财贸经济,2007(7):52-56.
作者姓名:刘佐
作者单位: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所长,100038
摘    要:广义的金融所得通常可以包括银行、保险、证券等行业的经营所得,利息、股息、红利等资本投资所得,股票、债券、基金等金融资产转让所得,以及金融衍生品的投资、交易所得,等等;狭义的金融所得通常可以包括金融行业(企业)和金融业务的所得。金融所得征税制度是所得税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通常涉及法人(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两个税种。本文拟简要介绍中国金融所得征税制度的现状,分析其主要问题,探讨其改革方向。

关 键 词:金融  所得  税收
文章编号:1002-8102(2007)07-005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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