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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用财政资金涉税处理
引用本文:魏均伟,李伟毅.专用财政资金涉税处理[J].首席财务官,2009(8):88-89.
作者姓名:魏均伟  李伟毅
摘    要:按照新规,企业取得的各类财政性资金,除属于国家投资和资金使用后要求归还本金外,均应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因此,企业需要准确把握其中的涉税细节。

关 键 词:涉税处理  财政资金  企业需要  财政性资金  资金使用  国家投资  收入总额  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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