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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规土局领导赴奉贤区指导规划和土地管理工作
摘    要:5月25日,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国土资厅发2009]51号』发出《关于印发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通知指出:目前地方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已进人关键阶段。为加强对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的培训和指导,国土资源部在试点实践和调查研究基础上制定了该《指导意见》。

关 键 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国土资源部  县乡级  办公厅  编制  印发  规划修编工作  《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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