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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刑法的谦抑性
作者姓名:肖茜莹  解方
作者单位:东北师范大学;
摘    要:刑法的谦抑性,是指立法者应当力求以最小的支出,获得最大的社会效益。因此,刑法的谦抑性具有限制机能,在现代法治社会,这是刑法应有的价值意蕴[1]。为防止刑罚使国家和个人两受其害,刑法的谦抑性要求,刑罚权在制定和使用上必须是收缩的,起补充作用的。

关 键 词:刑法哲学  刑法谦抑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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