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完善担保抵押贷款的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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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鲁国敬
,高舒阳
,朱光玉.对完善担保抵押贷款的建议[J].经济师,1993(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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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鲁国敬 高舒阳 朱光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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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1.建立地方担保公司,负责贷款和其它经济担保业务。(1)担保公司按贷款金额大小,时间长短,风险程度收取一定数额的担保费,银行也可以从贷款风险金中拿出一定比例付给担保公司,担保公司担保的贷款需要赔偿时,从收取的业务费中列支赔偿。(2)担保公司直接参与贷款发放和其它经济活动的评估,使贷款单位的经济效益直接与公司的经济利益挂钩,根据情况确定保与不保、保多保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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