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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美、韩、德四国的社会救助制度
引用本文:孙达文.英、美、韩、德四国的社会救助制度[J].西部大开发,2004(2):22-23.
作者姓名:孙达文
摘    要:正如1965年美国出版的《社会工作百科全书》所述:"社会救助是社会保险制度的补充,当个人或家庭生计断绝急需救助时,乃给予生活上的扶助,是在整个社会保障制度体系中,最富有弹性而不受拘束的一种计划。"社会救助制度在发达国家有着悠久的历史,它体现着人类的文明,社会的进步,国家的发展和先进。它为国家的政治、经济的稳定发挥着巨大的作用。发达国家的社会救助制度对西部有着很好的借鉴作用。英国:救助立法悠久 英国政府对贫困群体非常重视,早在1834年,英国就制定了新《济贫法》,主要是确认社会救济属于公民应该享受的权利,确立社会救济是国家应尽的义务。1601年伊丽莎白女王就颁布《伊丽莎白济贫法》,

关 键 词:英国  美国  韩国  德国  社会救助制度  法律  儿童  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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