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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新《公司法》 看我国的"人格否认"制度
引用本文:费晓光,李晓娟.从新《公司法》 看我国的"人格否认"制度[J].经济论坛,2006(10):127-129.
作者姓名:费晓光  李晓娟
作者单位:西南科技大学法学院
摘    要:2005年10月27日修订的《公司法》从2006年1月1日起已经开始施行。从颁布的《公司法》来看,应该说这是一次大改,是全面性、根本性的大修大改。这种大改不仅是在条文和形式上,更重要的是公司法基本理念上的根本突破和创新。概括地来说有三个特点:一是鼓励投资;二是放松管制,注重当事人意思自治;三是它更加重视公司相关利益人的利益平衡。“利益平衡”在1993年的公司法中被忽略了。从这次修改的《公司法》来看利益平衡问题,最大的亮点就是“人格否认制度”,可以说这是中国公司法在世界公司法制度中一个最独特的创新。著名学者赵旭东说:“这部公…

关 键 词:《公司法》  人格否认制度  当事人意思自治  利益平衡  相关利益人  二十一世纪  放松管制  平衡问题  司法制度  著名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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