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房地产开发企业预收款项所得税的会计处理
引用本文:韩慧,王锦辉.房地产开发企业预收款项所得税的会计处理[J].辽宁经济,2006(4):108-108.
作者姓名:韩慧  王锦辉
作者单位:1. 沈阳亿达房地产有限公司
2. 沈阳税务学校劳服公司
摘    要:房地产开发企业由于开发产品的周期长、金额大,通常采用预收商品房款项(包括预收定金)与之相关的成本费用,应当在该会计期间配比。而在实际工作中,各房地产企业对不具备收入确认条件的预收款项已经缴纳的税收费用,在会计核算方法上存在着较多的处理差异,为此,笔者对预收款项所得税会计处理提出以下建议。

关 键 词:所得税会计处理  房地产开发企业  款项  会计核算方法  成本费用  房地产企业  开发产品  会计期间  实际工作  确认条件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