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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流动资金贷款利率
引用本文:柯月英.浅谈流动资金贷款利率[J].福建金融,1986(1).
作者姓名:柯月英
作者单位:工商银行华安支行
摘    要:<正>利率是搞活金融、加强控制的关键问题.但目前银行的流动资金贷款,不分对象、内容、期限长短,月息一律是6.6%.我认为这不能充分体现利率的杠杆作用,不利于正确贯彻“区别对待、择优扶植”的信贷原则,也不利于加强企业的经济核算.目前银行确定流动资金贷款期限的方法大体有两种,一种是按销售收入确定还款期限,另一种是以企业的全部生产周期确定还款期限,期限虽有长短,但利率都是月息6.6%.假如有甲、乙两个企业,各贷款30万元,甲企业每月平均销售收入5万元,还款期限就定为6个月;乙企业各方面条件均与甲企业相同,但山于经营管理好,每月平均销售收入为15万元,还款期限就定为两个月.如果乙企业由于某种原因,月平均销售只到10万元,这就势必要形成10万元的逾期贷款.尽管其资金周转仍比甲企业快,效益也比前者为好,但银行仍要对乙企业罚息20%,而不罚甲企业.所以这种方法实际上是鞭打快牛,鼓励落后.目前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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