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钱罪主体范围的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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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孙玉刚.洗钱罪主体范围的分析[J].银行家,2008(5):112-1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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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孙玉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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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反洗钱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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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自1997年<刑法>规定了洗钱罪以来,我国反洗钱力度逐步加大.2006年,中国人民银行提供给侦查机关涉嫌洗钱犯罪的线索共计1239件,涉及金额高达3626亿.然而,近十年来,我国以洗钱罪定罪的案件仅三起:即2004年广州汪照洗钱犯罪案,2005年福建泉州蔡建立、蔡怀泽洗钱案以及2005年广西黄广锐洗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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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洗钱罪 主体范围 分析 Money Body 广西 福建泉州 罪案 广州 案件 定罪 线索 洗钱犯罪 侦查机关 供给 人民银行 中国 反洗钱 刑法 |
Analysis of the Main Body of Money Laundering Crim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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