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口食品包装容器、材料实施检验监管工作管理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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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进出1:3食品包装容器、材料实施检验监管工作管理规定
一、进出1:3食品包装容器、包装材料(以下简称食品包装)是指已经与食品接触或预期会与食品接触的进出1:3食品内包装、销售包装、运输包装及包装材料。国家质检总局对出1:3食品包装生产企业和食品包装进1:3商实施备案管理。对进出1:3食品包装产品实施检验。出1:3食品包装检验监管的范围包括对出口食品包装的生产、加工、贮存、销售等生产经营活动的检验检疫和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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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食品包装容器 检验监管 包装材料 工作管理 进出口 国家质检总局 生产经营活动 销售包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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