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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出口食品包装容器、材料实施检验监管工作管理规定
摘    要:进出1:3食品包装容器、材料实施检验监管工作管理规定一、进出1:3食品包装容器、包装材料(以下简称食品包装)是指已经与食品接触或预期会与食品接触的进出1:3食品内包装、销售包装、运输包装及包装材料。国家质检总局对出1:3食品包装生产企业和食品包装进1:3商实施备案管理。对进出1:3食品包装产品实施检验。出1:3食品包装检验监管的范围包括对出口食品包装的生产、加工、贮存、销售等生产经营活动的检验检疫和监管。

关 键 词:食品包装容器  检验监管  包装材料  工作管理  进出口  国家质检总局  生产经营活动  销售包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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