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区际法律冲突的解决模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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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吴青龙 刘建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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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吴青龙),福建省福州海关(刘建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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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香港和澳门均已回归。“一国两制”方针的实施,必将使中国的区际法律冲突甚为复杂、特殊。本文拟就“一国两制”与区际法律冲突的解决模式进行探讨。“一国两制”与区际法律冲突“一国两制”即在一个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前提下,大陆实行社会主义制度,香港、澳门和台湾实行资本主义制度。但香港、澳门和台湾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组成部分,都不是国家实体[1]”。根据中英《联合声明》和中葡《联合声明》,中国分别已于1997年7月1日和1999年12月20日对香港和澳门恢复行使主权,设立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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