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建立42条明码标价“示范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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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德胜.葫芦岛市建立42条明码标价“示范街”[J].中国价格监督检查,2016(4):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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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德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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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辽宁省葫芦岛市价格监督检查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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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为充分发挥市场价格监管正面典型的示范作用,规范经营者价格自律意识。辽宁省葫芦岛市价格监督检查局,自2014年下半年开始,通过市场价格"网格化"监管,先后在全市精心打造了42条明码标价"示范街"。并建立了企业内设价格管理机构,明确物价、街道、企业三级市场价格监管责任人,制作便民联系公示牌1950个、价目板800块悬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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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市场价格监管 监督检查局 正面典型 价格管理 三级市场 网格化 辽宁省葫芦岛 示范效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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