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损害填补制度的冲突与融合 |
| |
引用本文: | 王晓辉,王文鹤.环境损害填补制度的冲突与融合[J].环境经济,2011(10):62-63. |
| |
作者姓名: | 王晓辉 王文鹤 |
| |
作者单位: | 北京交通大学中国产业安全研究中心 |
| |
摘 要: | 环境损害填补制度体系主要包括:环境损害侵权赔偿制度、环境损害责任保险制度、环境损害公共补偿制度以及社会保险制度。按照损害赔偿责任承担主体范围的不同,法律制度可以分为损害承担个别化制度和社会化制度两类。各项法律制度之间的关系,最主要表现为个别化救济制度(以损害侵权赔偿制度为主)和社会化救济制度(包括损害责任保险制度、损害公共补偿制度和社会保险制度)之间的排斥与融和。
|
关 键 词: | 损害填补 赔偿制度 环境损害 冲突与融合 责任保险制度 社会保险制度 补偿制度 法律制度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