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盗赎金不宜列入共同海损分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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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晓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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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合伙入律师,北京1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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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索马里海盗的行为不同r以往,他们劫持船舶后,并不对冉{}舶或者货物进行破坏或者掠夺,而是将它们保存完好,以此向船东索要赎金。赎金是否还属于传统意义上的海盗范畴?能否列入共同海损,让货主与船主分摊?能否按照传统保赔条款进行理赔等问题成为海上保险人困惑的问题。笔者认为海盗赎金不宜列入共同海损分摊,理由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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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共同海损分摊 索马里海盗 海上保险人 传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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