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少年驾车摔残女伴赔3万元 |
| |
引用本文: | 黄宪伟
,安民一.无证少年驾车摔残女伴赔3万元[J].道路交通管理,2005(1). |
| |
作者姓名: | 黄宪伟 安民一 |
| |
摘 要: | 2003年10月31日,河南省安阳县伦掌乡少年谢某无证驾驶摩托车送同乡少女付某回家。因谢某缺乏驾驶经验,撞到路边一土堆上,摩托车倒地,付某受重伤。安阳县交警大队认定谢某负全部责任。付某颅脑损伤遗留轻度智力缺损,属8级伤残;遗留轻度面瘫,属10 级伤残; 花去医疗费24673.6元。付某家人向谢某索赔未果,将谢某告上法庭,索赔40341.68元。 安阳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谢某无证驾车发生事故,应承担责任。付某要求赔偿,合理部分予以支持。付某明知谢某不具备驾驶资格,仍然乘坐其驾驶的车辆发生事故,也应承担部分责任。2004年10月20日,安阳县人民法院…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