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实施最彻底药品零差率改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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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曹凯,张贵民.厦实施最彻底药品零差率改革[J].新远见,2013(8):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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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曹凯 张贵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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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厦门市医疗机构因取消药品加成导致的收入亏空,82%由医保支付,10%由财政补偿,8%由医院自行消化。作为全国17个公立医院改革国家联系试点城市之一,福建省厦门市自2013年3月1日起实施的药品零差率改革,再次引起业内广泛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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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厦门市 公立医疗机构 药品 公立医院 医院改革 零差 厦门大学 医疗服务价格 加成 补偿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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