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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提高成品油价格的通知
摘    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物价局,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根据完善后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结合近一段时间国际市场油价变化情况,决定提高成品油价格。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供军队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家储备用汽、柴油(标准品,下同)供应价格每吨均提高400元,调整后的汽、柴油供应价格分别为每吨6130元和5390元。其他成品油价格相应调整。调整后的成品油标准品价格见附表一(略)。非标准品价格由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按照国家规定的品质比率确定。

关 键 词:国家发展改革委  成品油价格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  生产经营企业  价格形成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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