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新的定价听证办法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
| |
引用本文: | 林国光.实施新的定价听证办法应注意的几个问题[J].中国物价,2009(6):10-13. |
| |
作者姓名: | 林国光 |
| |
作者单位: | 福建省物价局综合法规处 |
| |
摘 要: | 新修订后的《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共5章、37条,自2008年12月1日起施行。实施新《办法》首先要了解新在哪里,应当如何理解和掌握这些新的规定,以便更好地贯彻实施新《办法》。笔者根据多年实际工作情况对有关问题谈点认识和体会,供同行参考。一、《办法》修正了定价听证的性质对这种性质的重新认识首先体现在对文件名的修改上,用《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取代原来的《政府价格决策听证办法》(2002年)。
|
关 键 词: | 价格听证 《政府价格决策听证办法》 定价 注意 重新认识 首先 性质 同行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