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费用会计处理与纳税处理差异分析(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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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高允斌,周宏,吴明泉.借款费用会计处理与纳税处理差异分析(一)[J].财务与会计,200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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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高允斌 周宏 吴明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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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苏国瑞兴光税务咨询有限公司;江苏银行计划财务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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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企业间的投资方式主要有债权性投资和权益性投资,但企业基于规避税收成本的目的,可以采取增加债权性投资,同时相应减少权益性投资的做法。其主要原因是:首先,债务人支付给债权人的利息可以在税前扣除,而支付给股东的股息却不能在税前扣除;其次,如果关联方之间所在国家或地区税收制度存在差异,或双方所得税税收待遇存在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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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应纳税所得额 内资企业 关联方 关联企业 债权 借款费用 企业所得税 利息支出 税前扣除 投资比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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