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外资金管理改革与规范化管理的设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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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晓玲 沈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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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齐齐哈尔市排水处 [2]齐齐哈尔市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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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对预算外资金实行规范化管理的对策实行费改税后,继续保留的收费大体包括四类:一是政府向法人或城乡居民实施特定管理和提供服务收取的各种证照费、注册费,如护照费、婚姻证书工本费等;二是政府机关为维护国家主权而实施的收费,如海关监管手续费、外交部门的签证费等;三是政府机关或政府授权机构按照使用者付费原则,向国有资源使用者收取的管理费,如矿产开发管理费、城市道路占用挖掘费等;四是一些带有惩罚性质的收费,如超标(污水)排污费等。另外还有少量暂不宜取消或规定征收期限未满,且难以实行“费改税”的政府性基金,如水利建设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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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预算外资金管理 财政预算 中国 分税制 费改税 票据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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