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2008年5月13日,审计署作出开展抗震救灾款物审计的决定;5月14日,审计署正式下发通知,要求各级审计机关积极做好救灾款物管理使用情况的审计监督;5月15日,审计署制定下发汶川地震救灾资金和物资审计工作方案;5月16日,审计署召开汶川地震救灾资金和物资审计动员会议,全面布置审计工作;5月19日,第一批审计组陆续开始对四川、甘肃、陕西三省和民政部、中国红十字总会等十一个中央级部门和单位的救灾款物进点审计。5月31日,审计署党组果断决定,从昆明特派办、重庆特派办紧急抽调30名业务骨干充实到四川重灾区审计组。与此同时,及时调整工作计划,取消了所有原定在四川省开展的审计项目及成都特派办在外地的审计项目;将原定于9月份开展的社会保障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项目推迟至11月份进行;对有关派出局的审计计划也作了部分调整。全国各级地方审计机关也迅速调整力量,就地开展救灾款物审计。随着1.2万余名审计人员的陆续投入,全国性的大规模抗震救灾款物审计工作及时有序地全面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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