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1998年以来,人民银行逐步放宽了金融机构的贷款利率管制。目前,商业银行贷款利率已无上浮限制,下浮幅度不超过基准利率的0.9倍;农信社和城信社仍实行上限管理,最高上浮系数为贷款基准利率的2.3倍;民间金融部门的利率已实现了市场化,但是规定高于银行同期基准利率4倍以上部分利息不受法律保护。农村地区进一步的利率市场化改革已是渐行渐近。我们关注的问题是,农村地区近三年的贷款利率市场化实践,及其所产生的种种问题或现象,背后隐含着怎样的缘由,对于未来的农村地区利率市场化改革有哪些启示?围绕这些问题,我们邀请了中国人民银行台州市中心支行行长姚土清、中国人民银行汉中市中心支行副行长周夏沛和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的副研究员冯兴元进行了讨论,希望能够找到一些答案。[编者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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