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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社保费”征收制度评析
引用本文:杨卫华.广东“社保费”征收制度评析[J].广东经济,2003(7):32-33.
作者姓名:杨卫华
作者单位:中山大学岭南学院
摘    要: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展市场经济要求建立社会保障制度,以保持社会的稳定.而建立有效的社会保障基金筹措机制,是健全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前提.为了进一步加强社保基金的征收管理,保证社保支出有稳定可靠的资金来源,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的有关规定,结合广东实际,决定从2000年度起将社会保险费(以下简称"社保费")由社会保障部门(以下简称"社保部门")改为地方税务机关征收.三年的实践,取得了显著成效.

关 键 词:社会保障基金  征收制度  广东  社会保险费  地方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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