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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出台“重点驾驶员”和“黑名单”管理办法
引用本文:晓晨.江苏出台“重点驾驶员”和“黑名单”管理办法[J].道路交通管理,2002(4).
作者姓名:晓晨
摘    要:2002年2月1日起,江苏省公安厅交巡警总队对违章事故多发的驾驶员实行“重点驾驶员”、“黑名单”管理。凡违章肇事,未被吊销驾驶证,有以下行为的,被列为“重点驾驶员”:交通肇事被吊扣六个月以上驾驶证或被治安拘留处罚的;在一年内发生两起负同等责任以上交通事故的;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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