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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税收法规与会计制度的差异不断显现,两者的协调越来越显得重要与迫切.邓力平教授在<税制改革:基于税收与会计关系的理解>一文中认为,我国新一轮税制改革必须充分考虑税收法规与会计制度的差异,并探寻符合国情的协调差异的新途径.在具体协调层面上,要坚持内在遵从和外部调整相结合,充分听取微观经济主体的意见,同时吸收国外发达国家的做法,努力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从一个特定层面促进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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