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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质”分析理念下的平台“二选一”行为的法律规制
作者姓名:丁文轩
作者单位:新疆农业大学法学院
摘    要:针对平台“二选一”行为在我国处于“看似统一,实则分散”的状态,这一方面来源于平台商户诉讼困难,另一方面来源于我国法律对平台“二选一”行为的针对性不强。美欧始终坚持从平台垄断实质性特点出发,适用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或纵向垄断协议制度对平台“二选一”行为进行规制。我国应借鉴上述理念,对平台“二选一”行为规制坚持经济效率为导向,兼顾公平,对相关条文进行总体的改进,制定专门针对平台经济的法律以及配套法律实施的指南,优化平台“二选一”行为的分析框架;探索新的制度建设,对平台“二选一”行为实施长效监管,以提升平台“二选一”行为规则实效,促进平台经济健康发展。

关 键 词:“二选一”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纵向垄断协议  市场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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