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签署环渤海湾甩挂运输联盟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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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云军.共同签署环渤海湾甩挂运输联盟协议[J].中国道路运输,2012(5):F0004-F00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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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云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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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4月27日,山东、辽宁、吉林、黑龙江、河北、内蒙古、天津七省(区、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烟台共同签署环渤海湾甩挂运输联盟协议,共同推进环渤海湾区域甩挂运输有效开展。这是全国首例甩挂运输省级区域建立的全面战略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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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甩挂运输 渤海湾 协议 联盟 主管部门 交通运输 战略合作 黑龙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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