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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投诉车站乱收费
作者单位:湖北省大冶市道路运输管理所
摘    要:某客运站作为江西省对社会开放车站之一,由江西省交通厅给予车站建设补助资金,应为社会车辆代办客源组织售票、检票、发车、运费结算等客运业务,应根据交通部、国家计委(交公路发[1996]263号)《关于发布(汽车客运站收费规则)》的通知和江西省交通厅、物价局、赣交综字[1997]29号、赣价工字[1997]61号(关于颁发《江西省汽车客运站收费实施细则》的通知)规定收取劳务费。现在该车站擅自印制客运班线单营结算协议收取4小时以内应班车辆的停车费(270元/月/台)和没有国家规定的班次占用费二项,变动部分20元以下0.5元/人,20元-39元按0.5元/人,40元以上按0.7元/人收取。

关 键 词:车站建设  乱收费  汽车客运站  投诉  社会车辆  江西省  客运业务  国家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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