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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法律文化与构建和谐社会的融合
作者姓名:杨国红
作者单位:中共六安市金安区委党校,安徽六安,237009
摘    要:中国传统法律文化是在农耕社会条件下形成的一套观念和体制,其主要内容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虽不相容,但绝不意味意味着要全盘否定.这是因为传统法律文化的核心虽然已不符合现代法治的要求,但其中的某些内容则可以通过创造性的转化,赋予其新的时代含义,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

关 键 词:传统法律文化  和谐社会  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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