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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析《合同法》中的不安抗辩权
引用本文:刘海鸥. 简析《合同法》中的不安抗辩权[J]. 财经问题研究, 2001, 0(1): 79-80
作者姓名:刘海鸥
作者单位:湖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湖南 长沙 410138
摘    要:不安抗辩权是大陆法系国家对期权履约危害进行平衡而设计的救济制度,其目的是贯彻公平和平等原则;与此相对在的是英美合同法上的默示违约制度。我国《合同法》规定的不安抗辩权制度,充分借鉴默示违约的有关原理,发展了传统不安抗辩权的理论。

关 键 词:不安抗辩权 默示违约 救济 合同法 中国
文章编号:1000-176X(2001)01-0079-02
修稿时间:2000-11-30

Analysis of defensive Right for Uneasiness in Contract Law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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