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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合适成年人参与制度——兼评刑诉法的相关修正
作者姓名:陈家燕
作者单位:厦门大学法学院,福建厦门361005
摘    要:合适成年人参与制度是一项来源于英国的诉讼制度,在未成年人诉讼程序中通过合适成年人的参与,帮助沟通交流并保障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免受侵害。经过多年的引介和试点实践逮项制度在新刑诉法中予以确立。合适成年人的选任应从未成年人的利益角度出发考虑I同时应注意该项制度与法定代理人参与诉讼、律师到场制度的区别,考虑法定代理人与律师作为合适成年人的适格性与权利界限。

关 键 词:合适成年人  新刑诉法  法定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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