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发展流通合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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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庆亮.大力发展流通合作[J].农村经济与技术,199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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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庆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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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安徽财贸学院贸经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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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流通合作是指在农民个体所有的基础上,开展包括采购、仓储、加工、运输、包装、销售等流通领域的合作。流通合作是当今世界上最普遍、最常见的一种合作形式。它之所以最容易为农民所接受主要是因为:1.保护了农民的个人财产所有权。这种合作形式既不动农民个人财产所有权,又不改变农民家庭联产承包的经营方式,只是吸收农民少量股金作为农民取得服务资格的条件。这部分股金的所有权仍属入社的农民个人所有,由合作社集体使用。社员要求退社时,合作社则把这些股金退还给社员。合作社也不干预社员的生产经营活动,农民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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