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市建立村邮员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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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章启雄.潜江市建立村邮员制度[J].邮电企业管理,199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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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章启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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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为解决农村信报的妥投问题,湖北省潜江市邮电局在地方党政部门的支持下,建立了义务村邮员制度。潜江市委宣传部专门发文,明确规定在农村以三老(老党员、老干部、老退休工人)为主,建立村邮员义务投递信报。村邮员由当地政府聘任,聘期一般二至三年,村委会从公益金中每年提取二百元付村邮员作为报酬。从而解决了村以下信报妥投问题。其主要优点是:一、责任明确,投递辐射面广,传递速度加快,质量有了保证。信报送到村接转点后,由村邮员当面点验,再由村邮员进行二次分拣,逐件登列投递清单妥投到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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